委托代理理论中的道德风险在第三方物流服务过程中指泛指任何一种涉及信息非对称的交易,交易中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不具备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委托人。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双方目的的不一致性及信息的非对称性,代理方在非对称的信息环境中总是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利益,由此产生委托代理问题,简单地说,它是指代理人可能追求他们自己的目标而以牺牲委托人的利益为代价。委托代理问题使得交易双方之间总是难以实现理性双赢。
道德风险原因分析。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从而有两种相应的解决对策。
原因一:“近视”行为(有限博弈)。上文提到,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签约后,出于机会主义的动机会产生一些违约行为。同样的,客户企业也会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如扣款、延期付款等违约行为以减少自己的损失。为什么双方都会采取违约行为呢?可以分析下面的博弈模型。
假设有甲(第三方物流企业)乙(物流需求企业)两企业。若双方均守约,则每一企业的收益都是1250元;若甲违约乙守约,则甲可获利1360元,乙获利980元;若甲守约乙违约,则甲获利980元,乙获利1360元;若双方均违约,则每一企业的收益都是1130元。
这样,根据博弈论的有关理论,必然是双方均选择违约,这是一个双输的结果。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是由于博弈双方都只顾眼前的利益,没有考虑应通过长期合作来真正实现双赢。
原因二:缺乏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在缺乏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的情况下,行为主体总会产生利己的动机。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对于控制“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是非常重要的。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应该能在物流需求企业的收益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收益之间建立一种正相关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