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一中2008年高中招生录取标准 统招普通生录取标准 (一)具体录取标准是: 1、政史地生平均达到2A2B; 2、理化平均达到1A1B; 3、语数英综平均达到2A2B。 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录取为统招普通生。 (二)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为统招普通生: 1、语数英综组合中每下调一个学科的一个等级,相应提高理化或政史地生组合中一个学科的一个等级;理化组合中每下调一个学科的一个等级,相应提高政史地生组合中一个学科的一个等级。 2、所有科目有8科及以上达到A级; 3、所有科目有7科达到A级且语数英综理化六科有4科达到A级; 4、所有学科有7科达到A级且语数英2科达到A; 5、单科成绩突出(获全国奥赛一等奖)。 择校普通生录取标准 (一)1、政史地生平均达到2B2C: 2、理化平均达到1B1C; 3、语数英平均达到3B; 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录取为择校普通生。 (二)语数英组合中每下调一个学科的一个等级,相应提高理化或政史地生组合中一个学科的一个等级;理化组合中每下调一个学科的一个等级,相应提高政史地生组合中一个学科的一个等级。等级调整后达到择校普通生录取标准第(一)条规定的三个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为择校普通生: 1、语数英理化有2科及以上达到A级; 2、语数英理化政史地生9科有3科及以上达到A级; 3、语数英理化5科平均达到1A4B、政史地生组合平均达到1B3C及以上的; 4、语数英组合平均达到1A2B、理化政史地生6科平均达到5B1C的。 咨询电话:7516756 751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