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同意怎么办?

2025-05-18 23: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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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所以说你可以转让欠条,除非事前你们约定过欠条不可转让,转让后,你只要通知债权人即可,他就应该像第三人履行债务,如果不履行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回答(2):

上面说的很清楚了,前提是可以转让的债权,法律规定债权转移只需通知债务人而不必征求其同意的!
因此无须对方的同意,如果你担心出现纠纷可以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也可以委托律师见证

回答(3):

只要你能证明债务人收到通知就行了,
其没有权利同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