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出口欧洲地区需要做哪些认证

2025-05-21 1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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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欧盟CE认证

低电压和电磁兼容认证

  • 低电压CE认证(LVD)

  • 低电压指令 (Low Voltage Directive, 2006/95/EC) 制订于1973年,为新方案 (New Approach) 指令制订前20年,并且被认为是新方案概念的前身。

    LVD的适用范围

    LVD 适用于所有本身功能使用电压范围在交流 50~1000V ,直流 75~1500V 的电机产品,这个定义系指指令的适用范围,而不是指令适用的限制 ( 例如,在使用交流 230V 的计算机中,直流 12V 的电路所造成的危险也受 LVD 的规范 ) 。

    LVD 适用于提供给消费者和工业使用的产品,如果是工业用设备,指令也涵盖了制造商本身使用的产品 ( 例如 : 测试设备 ) 。

    CE技术文件的要求

    LVD 的 CE 体制与 EMC 指令类似,所有在适用范围内的产品都必须有 CE 标志,而且必须有制造商的代表或进口商所签署的符合声明书。

    简单的自我宣告并不足以确定产品是安全的 ( “安全”被定义成不会造成人员或家畜的死伤及财务的损害 ) ,基于这个原因,LVD 的声明需要有技术文件档案的支持来证明。

    技术证明文件须包含

    1. 机设备的一般性描述;

    2. 概念上的设计及制造图样;

    3. 了解这些图样所必须的描述和说明;

    4. 列出全部或部份适用的标准,及描述为满足指令安全观点所采行的对策;

    5. 设计的推算结果,执行过程的检查;

    6. 测试报告。

  • 电磁兼容CE认证(EMC)

  •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对电磁兼容的定义是:系统或设备在所处的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同时不对其他系统和设备造成干扰。

    为了规范欧盟各成员国对电器设备电磁兼容性的管理,是欧盟各成员国关于电磁兼容的法规协调一致,89/336/EEC电磁兼容指令于1989年5月1日颁布,1996年1月1日开始强制性实施,现行的指令为2004/108/EC。更新的EMC指令的编号为2014/30/EU ,它将于2014年4月18日生效。旧有的EMC指令2004/108/EC将于2016年4月20日废除。

    电磁兼容CE认证产品范围

    1.  家用电器及家用电子设备;

    2.  家用无线电和电视接收机;

    3.  工业制造设备;     

    4.  工业制造设备;

    5.  移动无线电设备; 

    6.  移动无线电通讯和商用无线电话设备;

    7.  医疗和科学器材; 

    8.  信息技术设备;

    9.  电信网络和器材; 

    10. 照明设备和荧光灯;

    11. 航空和航海无线电器材;

    12. 电化教学设备。

    电磁兼容CE认证所需资料

    1.  产品说明书;

    2.  产品结构说明;

    3.  产品电原理图及印刷电路板图;

    4.  产品电磁兼容关键件一览表;

    5.  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6.  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7.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回答(2):

近年来手机行业的崛起,做出口的企业越来越多。手机出口到欧盟地区为保证能够自由销售流通需要办理CE认证,一般涉及到的指令有LVD低电压指令和EMC电磁兼容指令。

具体的您可以咨询专业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他们的工程师会根据您所提供的手机做出分析,给与您具体操作流程和合理的报价方案。

希望上述可以帮到您!

回答(3):

手机除了最普通的CE外,还需要欧盟的进网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