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由最先受到起诉状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