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三年多,与公司没有续签合同四个月了,公司想开除我找理由

2025-05-14 12: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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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解雇理由合法并且成立的,只能离职。不过单位后面没续签合同,可以要求因为没书面劳动合同补偿三个月工资
如果解雇理由不成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无正当理由解雇,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两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2):

已经实际解除合同了,就不要纠结了。离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