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基本上是机动车主责,或全责。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中的规定:“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通行。”黄灯适用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电动车是非机动车,所以黄灯时如果过了停止线的,是可以通行的。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中的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所以电动车没有走人行横道,是有一点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