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比较迟缓,公元前408年实行“初租禾”标志着封建生产关系的确立。公元前385年,秦献公夺取政权,接着济宁了一系列改革,废止了奴隶主杀人殉葬的制度,制定户籍制度,建立了四个县,削弱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壮大了地主阶级的力量,为商鞅变法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