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应该全部开给C.因为"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已经转让个C了,那么C就是货主,B先前付的50W应视为代C支付的,所以应将100W全部开给C.不需要专门明确此条,当然能明确最好.只要三方协议中明确了"B将原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C"就足够了.税务上不会有问题.
哈……………………这事我遇到过。全开给C,然后让B出具一分证明。
谁付款把发票开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