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会被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扩展资料:
“行人闯红灯被撞获刑”警示陋习:
行人闯红灯,导致相关车辆避让引发事故产生的财产与人身伤害,违法的行人也会受到相类似的处理,需要承担赔偿乃至刑事责任。行人闯红灯被撞了,反而被判了10个月,无疑是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同时,更是对交通陋习的警示。
行人闯红灯之类“中国式过马路”之所以顽固,除规则意识、法律意识淡薄之外,另一个方面是行人参与交通在所导致的事故中,往往都是受伤害者,而鲜有像本案一样是制造伤害者,现实中一方面出于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在交通文明中倡导礼让行人的理念;
另一方面在事故处理中,往往也基于对行人的伤害予以人道主义处置。这些无形中让很多人产生行人优先和违法有豁免权的认识误区,导致不同人群如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参与交通权利与责任有层级的错觉。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人民网-燕赵晚报:“行人闯红灯被撞获刑”警示陋习
行人闯红灯,根据新交规属于违法行为,可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行人闯红灯,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要接受罚款处理;如果在闯红灯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则是民事违法行为,涉及民事赔偿时,要承担部分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行人闯红灯违反了第六十二条,相关处罚在第八十九条: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闯红灯,指的是非机动车、机动车以及行人等,违反了交通信号灯的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的时候,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行人出现闯红灯的,由交警部门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假设,行人擅闯红灯的行为视为一场赌博来看,咱就对此进行一次逻辑推理。首先,参与赌博就需要押注筹码,而行人的赌注就是用自己的生命权或健康权来赌赢约120秒的时间(甚至,还不到120秒的时间)。如果赌赢了,充其量也就罚点款,能提前120秒的时间抵达目的地。但如果赌输了的话,有可能你的生命就没有了,或者终身变成残疾。不知,当事人是否还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冒险去抢120秒的时间?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七十四条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五条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第七十六条 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主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该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第六十五 条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闯红灯的行人可以被判处口头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情况由当地交警执行。不仅司机需要遵守交通规则,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路上的行人也需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行人闯红灯的行为,也是属于违反交规的行为,因此,交通安全法专门针对这种现象规定了警告以及小数额罚款的处罚方法,而具体的处罚金额就按照各地交规实施细则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