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问题

2025-05-21 20: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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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商标法是1993年通过的,而青岛啤酒和南昌啤酒这两个商标都是在此之前注册的,没有追溯力,如同中华香烟一样。

2、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
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
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
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因此娃哈哈被注册,并不违反上述任何条款,他是在钻法律的空子。

回答(2):

1.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关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作为商标的规定是1993修订商标法时增加的.

2.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实施条例对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及含义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这些规定,作品名称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之列。
详细内容看:
http://www.fmsaga.com/law/search-detail.php?TopicID=3&id=MzI3NTUyOTgxNjgzODYxNTIyMDY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