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继承问题,不可避免的要说到“遗嘱”二字,先请见谅。根据我国《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子女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房产证是令尊的名字,法定即认为令尊是所有者,所以如何分配,以令尊意见为先,若令尊未对房产先行分配或没有遗嘱,则从法律上,你与令弟有同等继承权,应房产平分,但若你能出具当时建房时付款的发票等合法依据,可在法律上争取更大的权益。当然,因房产是您父母婚后所建,为共同财产,令堂将优先取得一半的房产继承权。剩余部分才归你姐弟二人所有。若想以后没有麻烦,最好办法还是与二位老人事先协商,以明确你在继承中应得的合法权益。
过户是唯一的选择,口头表示归口头表示,一旦有纠纷,法律只认证据。而且,你爸出钱买但是房产证上是你爷爷的名字,而根据我国法律在一定期限内你爸爸没有对房产的归属提出异议,那么法律将认定该财产为实际占领人所有,所以按照这条,那房产最好是先取得你爸爸的兄弟姐妹们表示放弃你爷爷遗产的证据,可以是口头录音等,然后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