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与老板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老板在合同上付了“乙方工作未满一年,赔付甲方三个月工资,未满两年,

2025-05-03 10: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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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样的约定是不合法的,违反劳动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你不要害怕,所以该约定是无效的。他去告你,他也赢不了。

回答(2):

老板约定的内容违法,你有权拒绝,如其强行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3):

你只要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并保存已提出辞职的证据,一个月后无论用人单位放不放你走,都无任何理由要你赔付。他这样的劳动合同本身就不合法的。。。解决不了可以找当地劳动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