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办工厂借款,期中一人去世,去世的人可以由家庭其他人员来继承他的股份,既然有人继承股份就要承担偿还借款的义务,同时也分得工厂获得的效益,你不必担心由你一个人还全部欠款。
这个要看死亡一方的股权由谁来继承了,谁继承了他的股份也就同时继承了相应的债务关系
是要先全部还欠款的,你可以再问合伙人的继承人追偿他应还的欠款。
死亡者的股权谁来继承,那么相应的债务就由谁来承担,如果没有人参与股权,全部的债务就由一个人偿还。
谁继承了他的股份就要一起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