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逃逸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判处缓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