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鹰飞国际办理,不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 办理L1签证对公司的要求
任何外国公司只要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一定数量的员工,同时有经济能力支持其已在美国的分支机构的正常营运或建立新的分支机构并使其正常营运,即可调派其符合资格的雇员以L-1身份进入美国在其已有分支机构工作或建立新的分支机构。这些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包括:公司分部,其所有权,经营权,财务等属同一公司,只是经营地点不同。
子公司,指同一公司在另一公司拥有股权的公司,其股权可能是100%,但最少不得低于50%。
分公司,指在海外的公司和美国境内的公司这两个公司的50%以上的股权为作为第三者的同一个人或机构拥有。
合资企业,指两个或多个公司合作的企业、项目或贸易活动,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上述几种分支机构只要从法律上构成了其海外母公司控股股权关系,而不论其在美国的业务范围,只要是合法经营,同时有支付雇员工资的能力及保持公司运转的资金,即符合申请L-1签证的条件。
如果海外公司在美国没有分支机构,或者已有分支机构但仍打算新开公司,也可以为其调派人员申请L-1签证。
二、 雇员的申请资格
符合申请L-1签证资格的海外公司可以调派其雇员赴美国之分支机构工作。这些受调派的雇员必须是母公司自己的雇员,在过去3年中至少有1年的时间在该母公司工作,其工作职务可以是总经理、副总等,必须至少是经理、行政主管或者专业人员。
经理、行政主管及专业人员是指具有下列职权者:
经理至少需有以下职权之一:
1、掌管该公司或该公司的一个部门,
2、监督指导其他主管、专业人员或行政人员的工作或掌管该公司的重要职能部门;
3、对下属人员有人事解雇权或担任公司高层管理职务,
4、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有日常工作的决定权。管理普通工人的基层主管,不能列入经理人员。
行政主管 其职权包括下列之一:
1、指导公司或公司主要部门的管理工作;
2、制订公司整体或部分目标与政策;
3、具有许多事务的自行决定权;
4、只对上一层行政主管、公司董事会或股东负责并接受其一般性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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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签证是美国政府签发给外国公司管理人员入境美国开办分公司、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的工作类签证。一般而言,L1签证每次有效为一年至三年,签证期满可申请延期,延期时公司必须有营业额或至少有可接受之延期理由。公司在美国经营一年以后,公司的管理人员可以申请美国绿卡。
L1签证申请人的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L2签证随同入境美国,并可以一起申请绿卡。 L1签证分为两类,L1A是跨国公司经理及主管人员签证,L1B是专门技术人员签证。L2是发给上述两类人员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的签证。
L1签证申请流程 在美国注册分公司,并获得相关法律文件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129的申请,并获得I797 RECEIPT NOTICE向美国驻海外大使馆预约L1签证的面试准备相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通过,并获得L1签证,随行人员获得L2签证。
L1签证转绿卡条件 在美国经营一年之后,L1持有人就可以申请绿卡了。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也可以同时申请。条件是,中国的母公司仍然存在,母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这种关系仍然存在,申请人在美国公司里的职务是管理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