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警察报警,向小区物业管理或者村委投诉。
1、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本居住地区的养犬登记、年检情况等事项向居民、村民公开。对违反规定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劝阻,或者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反映,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扩展资料:
村民委员会的部分职责:
1、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宠物“监护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侵权责任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