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房产份额”,是指销售房屋产权的份额或按份额销售房屋产权。这本是一种房产销售方式,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房产销售行业的创举,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其列为非法吸收资金的形式。因为这种销售方式不是通常意义的按可以独立注册的单元或楼层销售,而是将应当整体销售的房产分割按份销售。这种按份额销售的房产,无法得到房产登记机关的产权登记,也就是说其产权转让不被法律所承认,而得不到法律的保障,通常成为不法房地产商“名为销售、实为集资”的非法集资手段,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将其确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