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说的这个应该是不犯法的,主要是学校是想把这些助学金和奖学金分散给更多的名额,而不是让一个人获得多个奖项,其实我觉得还是比较合理的。
学校的这个做法还是比较正确的。根本不能提升到犯不犯法这个程度。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就是学校和国家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而得到的一种奖励。为了能让更多的学生获得这两种奖学金,所以不能兼得。就是合理也是比较公平的一种做法无可厚非。
奖学金和助学金这都是学校或社会机构设立的,用来鼓励孩子们或者学生们认真学习拼搏,向上的物质表示。给之前这些钱都不属于你的。所以给或者不给都不触犯什么法律。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奖学金助学金在使用的时候必须要发给谁。当然,在具体的操作的时候一项奖学金颁发给学生的时候会有明确的条款。相应的。工作人员也需要严格按照条款进行筛选和颁发。如果这个过程有违规行为是可以受到举报了。但是仍然不违法。
这个是不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