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认证和比对时是核对密码区信息的,包括发票代码和号码、购销双方增值税号、开票日期、销售金额和销项税额这些信息,不含对方地址电话这些信息(这些都比较可能变动,特别是电话号码),所以认证是没问题的,至于税务查账也应该能解释通,因此仅此一项问题的话不需要作废重开。
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只要是单位名称和税号别错了就行,增值税普通发票就没问题。
如果对方没有异议的话依旧管用,如果不行的话可以去国税局补办说明下情况!应该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