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逃税行为,在未被发现时就自行补交了税款,我的想法是税务局通常来说不会再处罚你了,和谐嘛!人家自己都认识到错了,而且也采取补救措施了,如果税务局还要罚,那未免太不近人情了。如果真的非要认真不可,那你最多承担这笔税款应当缴纳和实际缴纳之间这段时间的滞纳金。当然,我不知道你采取了什么手段,我说的仅就逃税行为而言。如果有发票违章之类的事又当别论。
税务都不找你麻烦,你找税务麻烦,你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