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买的房子有共有土地使用证,在出让时没有个人土地证不能过户,而土管局又不给办,土管局的做法合法

2025-05-19 14: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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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所说的共同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甚至是多人共有?

如果国有土地,而且房产证标注已经交纳了国有土地出让金,那么可以过户的。
如果集体土地,但你不是该集体的成员,或者交易的对方不是集体成员,那么不能过户。要同集体的成员之间才可以转让。
如果是多人共有的,那么要全部人都同意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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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情况看来,你的土地证不是国有土地性质,而是集体土地性质。应该是农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屋,然后出售给你。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只能分配给村集体成员使用。外来户是不能购买宅基地,但是可以购买宅基地上的房子。
所以,国土部门的做法是合法的,而你的房产交易是不合法。实际上就是新闻里面说道的“小产权房”,这些房产不受法律保护。
你唯一的办法只能够找销售商协商退房退款,实在不行就只能打官司。

在可预见的将来,小产权房不会获得合法的地位。

回答(2):

到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