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结婚后我买了套房子送给她,当时我只能帮她付首期款,贷款部分由她自己还。请问如果他们离婚了财

2025-05-03 19:39:0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新婚姻法,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在婚后不再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你能证明这个房子的首付是你付的或者是你女儿自己付的,那么首付这一部分是你女儿的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承担的房贷部分为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不知道你看明白没有,不明白可以私下问我。

回答(2):

根据新婚姻法,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在婚后不再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你能证明这个房子的首付是你付的或者是你女儿自己付的,那么首付这一部分是你女儿的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承担的房贷部分为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回答(3):

你的情况说的不明白。

如果是结婚前买的房,房产证上又只写着你女儿的名字。那么这套房产在离婚时,是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最近出了婚姻法解释三,建议你看一看。 解释三还没有正式颁行,但是现在判离婚的官司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

回答(4):

如果说明只是送给女儿的应该不分男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