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是有义务开证明的 下面的人不给办 就找他们领导 还不行就只有到公安局去投诉他们了
医院医生在病历上写上要修改的名字,并签字,加盖科室公章应该是可以的。
医院不准改或者不准二次出病历,第一次病历上的名字,年龄是你自己填写的
重新去做病历写你身份证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