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特困人员等民政对象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的合理费用,由地方民政局按比例再次给予医疗救助。
以2019年汝南县人民政府民政救助政策为例:低保户由县民政局按20%的比例再次给予医疗救助。救助标准为每年每人最高救助3000元。
其申请程序为:在办理出院手续后3个月内凭诊断证明、出院证、病历、农合报销票据、身份证、户口本到乡镇(街道)民政所领取入院通知单和申请表,加盖村委和民政所公章,到县救助办申请救助,并提供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扩展资料:
相关政策:
1、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保险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帮助符合条件困难群众获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
2、民政部门要与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委托合作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费用结算以及双方的责任义务,制定服务规范,并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及商业保险机构做好对医疗服务行为质量的监督管理,防控不合理医疗行为和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农合低保户重大疾病报销及相关补助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