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书不合理该怎么办

2025-05-16 05: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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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当事人经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但当事人对结果不服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另外,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回答(2):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复议不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回答(3):

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