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的学生票,但是没次数了不能取到票,在发生车票误售、误购后需要换发新票。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
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享受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四次单程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空调票。
动车组列车只发售二等座车学生票,学生票为全价票的75%。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
第四十条 发生车票误售、误购时,在发站应换发新票。在中途站、原票到站或列车内应补收票价时,换发代用票,补收票价差额。
应退还票价时,站、车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乘车至正当到站要求退还票价差额的凭证,并应以最方便的列车将旅客运送至正当到站,均不收取手续费或退票费。
扩展资料
根据铁路有关规定,学生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至下年使用。
学生票乘车时间限为每年的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下列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4、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6、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铁路局——哪些学生可以购买学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