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是股东,股东收益是根据公司按规定提取的剩余利润按股份比例分红的。股份多拿的多,股份少拿的少。如果出现意外,首先要分清这个意外的责任属于谁。属于个人原因的就由个人责任大小各自赔偿。如与个人责任无关就属企业责任,企业的损失当然就是股东的损失,损失的比例当然也是按股份比例来算。至于李某不管事,他就没有工资报酬,只有利润分红。如果企业亏损或者承担的意外费较大超出了李某的投资股本3万元,李某最多也就这个3万元了,其他不需再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公司注册资本承担经济责任的,与股东的个人家产不搭界。还有那个张某在管事,那么就由股东会协商决定给出一个工资报酬,同时享有利润分红。
李某只能拿30%,承担30%,因为他出力少,按劳分配公平。
意外双担,按分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