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的销售虽然你没人帐,但是人家税务局是以你的开票额为准的,你现在12月份不是已经多做了销售600吗,你可以在一月份的是很先做600红字,然后你的1月份销售就少了600,这样可以冲平你的税务帐,但是你实际回款是按照你的开票金额回的,所以你的银行存款是比你的税控系统多600的,上月银行存款不是少600吗,这样相抵后就平
会计分录:12月份多做的销售 借:应收账款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98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102
一月份冲平 借:银行存款600
贷:应收账款600
8月份作为购货方开出红字发票通知单,但是发票没有收到。
由于初做会计,没有把进项税转出,报税时不能清卡,临时在增值税报表上加了进项税转出。
那么现在8月份这笔进项税转出怎么做?
收到发票后要怎么做?
8月份的计提的地税要不要调整?
或者还有没有我没有想到的其他可能涉及的问题?
红字发票没有收到以前本来就不要做账务处理;但是由于你是作为购货方已经进行的红字申请,你的所属税务机关就已经将该进项税额给你转出,在应纳税额里面给你扣除啦;
8月的会计不做任何处理
收到发票后,就进行账务处理,和你当初做发票购进做相反的分录即可或是相同的红字分录。
8月的地税是按照你8月应交增值税计提的,不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