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412号令,国家广电总局最新公布了《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国家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实行资格认定制定。在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连续从事采访、编辑、播音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考试合格证,并通过所在单位向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取得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制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方能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这两个证书是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的唯一执业凭证,在全国内范围有效。 黑龙江省现场报名地点为省广播电视干部培训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巴陵街129号,巴陵街与中山路181号交口附近)。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必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预报名的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上述期间内登录以下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www.chinasarft.gov.cn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www.cnr.cn 或 www.cnradio.com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www.cri.com.cn ) 中央电视台( www.cctv.com ) 国家广电人才网( www.rfthr.com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200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人员应先在预报名网站报名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2008年资格考试成绩单。 报名时,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 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发给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