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符合我市市区(钟楼区、天宁区、戚区、新北区、武进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保障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800元以下;3、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单身人士须年满35周岁);5、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