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银行进行审核。审批通过才能发放贷款。
以山东省为例,银行还要进行审核,银行贷款审批时,对在合同审查环节发现申请材料不全、信息有误的,各县市区应与借款学生联系补救,由借款学生通过传真、电子扫描件等方式补齐材料或更正相关信息。对审批谢绝的借款合同,不再受理该学生本年度的借款申请。
贷款审批通过后,贷款资金计划于11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发放。资金将先发放至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再将欠缴学费和住宿费划扣至高校银行账户。
各高校、各县市区要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发放结果,如有发放失败应及时进行核对并修改相关信息,由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报“支付宝”重新进行资金划转。
扩展资料:
已贷学生毕业当年升入本科或研究生的,上学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100%贴息优惠政策,须在毕业当年的8月31日之前,持身份证明及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长贴息时间。申请额度和期限:每学年最高6000元,最长不超过14年
贷款金额最高限额为每名学生每学年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新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基本完成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申请 每学年最高6000元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