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五十二条的规定: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总数的3%加处罚款。你自己算算50元一年后要变成多少钱了啊……可能差不多600吧!
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也理解你的心情。但是,好像按法律来讲罚款变成这么多是有依据的。并不是因为给城管造成了损失才要加处罚款,是因为警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而规定的。此外,城管部门收取了你多少费用都应该给你开具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罚款收据,罚款是足额上缴财政的。
楼主就以此为鉴,就当给国家做贡献了吧==+
是的,罚款逾期不交,滞纳金是很高的,现在的一般做法是滞纳金不超过罚款本金,但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交通违章有这个规定了。
楼主不要生气,其实你碰上城管给你贴的罚单还算是走运了呢!因为城管贴的罚单叫做B单,和交警贴的不一样,而且滞纳金的“利滚利”并不是城管、交警定下来的,是《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
无锡的城管的罚款都是很正规的,所有的罚款全部进入市财政,收取滞纳金也是有法可依的。所以,楼主把此事引以为戒吧,以后既然在处罚决定书上签了名字,就要赶紧把罚款交掉,否则超过15天的话每天3%可不是闹着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