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 为单位方能给予答辩吗?

2025-05-20 21: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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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单位方是有答辩义务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回答(2):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单位应提交答辩状。“因为个人原因未能办理社保”要提供证据,而且最终肯定是要补交的。“没签合同是因为熟人介绍”不管什么原因都不成立的,法律明确规定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固定工资在公司不计算加班费的”是否在合同中有约定,有约定才能被采信。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超过六个月未满一年按一个月的工资算。

回答(3):

1.双倍工资的话是必须要给的。 保险的话不归仲裁管,他只能去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之后公司在给补缴。
2.加班费的话看你们公司和他当初的约定了,要是约定好了就不需要给加班费。一般以每月21.75天为准,但是比如说周六加班你能证明他的工资里还有加班费的话就不需要再支付加班费。
3.经济补偿金的话,如果是他自己写了辞职报告的话,是个人辞职你们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是他以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和没给加班费来辞职的话,他就要提供通知你们单位的证据,没有书面证据证明他以保险和加班费为由辞职的话,你们是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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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首先,答辩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之一。你们当然享有;
其次,不论是介绍还是招聘进来的,劳动合同都要签。
再次,社保的问题除非能证明确因他以前单位没缴,你这里补缴不了可免责;
最后,你们没有签合同,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形,他随便可以找借口走人。哪怕是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回答(5):

享有答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