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跟另一个人大的欠条,在最后我也签字按手印了,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2025-05-12 1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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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若你也在最后欠款人处签字按手印的,则你与你朋友属于共同债务人,在法律上是需要承担还款的义务。若拒不还款的,对方有权同时起诉你与你朋友。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
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回答(2):

当然需要负法律责任了!

回答(3):

需要,你是担保人他不给你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