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我还手导师对方鼻子流血,警方会如何处理?

2025-05-04 14:59:3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般这种就算是民事纠纷,先动手的人负的责任大些。鼻子流血也不是啥大事,估计就协商解决,对方可能会负责你的医药费,也看协商,不是啥大事。

回答(2):

互殴。

其责任一般按照各自造成的伤害后果划分。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定罪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回答(3):

应该就属于一起普通的治安事件,如果双方选择私了的话,都不会惊动公安局的,但是如果有一方选择报案,其实对大家都没有好处,就算处理,也是以批评教育为主,而在公安系统留下记录,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回答(4):

只要是轻伤,就是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你也可以要求赔偿和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