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中,司马迁最后是这样说的: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司马迁大致持有这几个观点,商鞅是一个刻薄的人,言论华而不实。见秦孝公是由宠臣引见的。等到当权后,对公子虔施刑,欺骗了魏国将军公子昂,不听赵良的话,证明他是个不感恩的人。
以上是司马迁的结论。但我们仔细想想,为什么司马迁对商鞅的评价如此负面。首先司马迁是儒家。当时的汉朝,汉武帝已经确立了独尊儒术的基调。法家在秦朝的建立中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但由于秦朝的灭亡,法家彻底失去了话语权。汉朝建立后,儒家得势,便从各个角度打击法家,使得法家不能翻身。所以,这一点上来说,理论和路线相左,解释了司马迁为什么要否定商鞅。“不师赵良之言”足以证明这一点,赵良是秦国在齐国留学的士子,儒家学说的支持者。以儒家学说来要求商鞅,这明显风马牛不相及。
其次,用刑这一点,是司马迁极为反感的。司马迁自己身受宫刑,这确实是个悲剧,是值得我们同情的。但司马迁把自己受刑这一点带到了自己写的书里,在这方面,他没有秉持客观的历史观。法家讲究轻罪重刑,这一点确实是法家的一个弱点和局限。强调人性本恶,要用刑罚来约束人的恶,所以法家所立之法,附加了极为残酷的刑。但有一点我们要明白,立法在先,商鞅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对人施加刑罚。对公子虔施加刑法,只能从正面说明秦国贵族犯法,与庶民同罪。
此外,《商君列传》中也说到,商鞅相秦十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民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这难道不是商鞅治秦的功劳吗?司马迁自相矛盾,避重就轻,不去强调商鞅的功劳,只用一些诸如宠臣引荐之类的细枝末节去评价商鞅,这只能说明他作为职业史家,还是不够职业,不够客观。
司马迁大致持有这几个观点,商鞅是一个刻薄的人,言论华而不实。见秦孝公是由宠臣引见的。等到当权后,对公子虔施刑,欺骗了魏国将军公子昂,不听赵良的话,证明他是个不感恩的人。读了他写的书,感到他的言论和行为是一样刻薄的。
首先太史公是儒家的,商君是法家的,虽然汉武帝奠定了独尊儒术的基调,但是不可否认,法家在秦国一统天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虽然秦灭之后法家失去了话语权,但是儒家还是要从各个方面打压他,使他不能翻身。
其次法家讲究人性本恶,所以要轻罪重刑来约束,法家之法附带了很重的刑,很不幸,太史公在身体是否完整方面应该颇为在意。
商君相秦十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民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这正是商君的功劳,从这里来说,太史公作为史家,还是不够客观。《史记》还是要辩证的读。
因为觉的他太刻薄了,变法中的许多举措非常残忍,殃及无辜,让人觉得不近人情
商鞅变法实行的其实是一种极端的计划经济,它把秦国变成了一部强大的战争机器。它成全了秦国的大一统野心,但却给商鞅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