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犯诈骗罪判了三年半,现在在金华监狱服刑,请问他什么条件下能减刑。

2025-05-16 03: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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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在监狱服刑的罪犯想要减刑的话,必须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教育,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条件,而且具备法定情形的,必须减刑。详见《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另外,依据本法第七十九条,减刑应当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需要经过法定程序。
【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回答(2):

您好,如果有立功表现的话是可以减轻处罚的。所谓立功是指,1.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较多的一般罪行,经查证属实的;2.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得以破获其他案件的;3.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犯罪分子的。
如果您儿子在监狱里认真悔罪或者表现良好,也是可以适当的减轻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