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残疾证需满足如下条件: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
(2)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2.当地残联需对残疾情况进行评定:残疾比较明显,能明显判断残疾情况的,残联可直接办理。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精神、智力残疾出具市精神鉴定中心证明。听力、言语、视力残疾出具村居及单位证明,致残时间、原因,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可以办,但最多只能办四级无用
【办理《残疾证》条件】:
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