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符合上面减刑适用规定的可以减刑。
◆有期徒刑七年,最多可以减刑三年六个月。
如果一审刚判,还可上诉;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到监狱后遵守监规,接受改造,认罪悔改,争取立功,如此可以减刑。
判决后在监狱里服刑,需要有良好表现,符合减刑的条件才可以减刑的。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7年罪最也很打4年半之5年,这还是减刑最多的
好好改造就可以啊 要么给钱现在社会就这样的只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