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在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随时可以请求进行伤情鉴定,就是不报案也可以自行做伤情鉴定。一次的费用大概是一到八千。一般是三千
就报案后立即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