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两年退役,最后一年的优待金要本人去领,第一年的家属代领,需要签字。
对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按下列标准发给优待金:
(一)农业户籍入伍的,不低于其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
(二)非农业户籍入伍的,不低于其所在县(市、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0%;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不低于其入伍前基本工资的70%;中专以上毕业尚未的青年应征入伍的,按在职同类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发给。
(三)对超期服役或者在海防、边防、高原等条件艰苦地区服役,以及在服役期间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当年应按不低于其优待金的20%标准增发优待金。
扩展资料:
对下列义务兵家属,不发或停发优待金:
(一)从非户口所在地入伍和不持有入伍通知书的,对其家属不发优待金;
(二)对从地方直接招收的享受军官待遇的军队院校的学员以及文艺体育专业人员的家属,不发优待金;
(三)义务兵转为志愿兵或者升为军官后,从第二年起停止发给其家属优待金;
(四)义务兵被除名、开除军籍或被劳教、判刑的,停止发给其家属优待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优待金
您好:义务兵,当由县政府颁发的特殊津贴,或他们的家属到其他利益的住所入伍,当地生活水平优惠待遇并不比平均水平低。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义务兵,由民政部门通知,征求他们的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派出他们的家庭时,学校特殊津贴或给予其他优待。
我家儿子去年当兵的怎么没父母没有优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