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要慎重对待,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缺席判决的态度是非常慎重的,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理,一种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的,另一种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因此离婚诉讼中,被告即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原则上也是应当出庭的,法律如是规定,主要是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别的案件不同的特点。如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双方是否能经调解和好,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表达和决定的。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决定。虽然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当不知如何书写起诉书时,最好委托律师。因为只有专业问题交给专业人士处理,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在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中,作为被告就算是聘请律师代为诉讼也要出庭,除非有不得已的理由在上交书面申请后可不出庭。如果离婚官司对方不出庭超过两次传唤次数的话,那么法院可做拘传处理或直接将宣判结果送达被告家里,并要求被告按照判决内容重新分配夫妻的共同财产。协议离婚虽然手续简便,能以最快速度解除夫妻关系,但是协议离婚后的夫妻财产分割常出现纠纷问题,有不少离婚后的夫妻甚至因此闹上法庭。为了能更公正的处理离婚夫妻的财产分割问题,诉讼法规定在协议离婚后的一年内可上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