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对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年龄条件作出了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明确规定,各级机关在实际招考过程中,也都是这样执行的,但从招考职位表中可以看到,人民警察类的职位招考,年龄却普遍要求30周岁以下。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关于调整首授警衔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政治[2010]90号)的规定,凡担任公安机关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一般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科员、办事员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0周岁;科级干部不超过35周岁,特殊情况不得超过40周岁;从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交流到公安机关任职的、原在公安机关工作10年以上,已评授警衔,因工作需要调离公安机关后又调回任职的人员首授警衔时不作年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