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职责范围、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 实现了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合理授权和有效监督; 建立了风险管理、信托、审计和薪酬四个专业委员会, 明确了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规则》; 根据银监会下发的《信托公司治理指引》, 设立了独立董事并建全了《独立董事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