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马克思主义自由理论中的自由是一种集体主义自由。
马克思主义自由理论与西方主流自由理论最明显的不同,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自由是一种立足于集体或共同体的自由,不是个人单个的原子式自由,不是个人主义的自由。这种自由在价值判断上,不仅考虑个人自由,同时考虑个人自由与他人自由的关系,考虑个人自由与个人组成的共同体即国家民族阶级之间的关系。
第二,马克思主义自由理论中的自由是一种实践性自由。
人的自由是人在社会实践中生成、呈现和实现的。实践是自由的基础,自由取决于实践。在自由问题上,马克思一方面肯定了自由是对客观必然的认识,但另一方面,自由绝不仅仅停留于认识客观必然。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在马克思看来,自由的本质恰恰在于人的实践。正是实践既实现了人对客观世界必然王国的认识,同时又按照人的需要和目的,实现了人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实现人的对象化和自然的人化,从而进入自由王国。
第三,马克思主义自由理论中的自由是全体社会成员真正能够享有的人民自由。
与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强调集体自由相一致,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马克思始终强调人民自由,而不是少数人的自由。马克思在谈到自由问题时,总是强调谁的自由、什么样的自由。在马克思看来,与资本主义只是少数资产阶级的自由不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应该是工人阶级以及人民大众的真正自由。
第四,马克思主义自由理论中的自由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联系的渐进自由。
马克思主义自由既是一种精神存在,也是一种物质存在,具有客观实在性。也就是说,人的自由状态是一种受人的社会存在状态决定制约的一种人的生存状态,总是与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因为人的权利永远不可能超出经济社会发展的限制。自由永远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精神条件。只有社会不断进步,人的自由才能不断展开和丰富。
第五,马克思主义自由理论中的自由是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全面自由。
自由始终是人的自由,但人的自由离不开人的社会生活各方面的自由。正是人的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的自由构成了人的自由的具体内容。
马克思主义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自由都有精辟论述。在经济方面,强调打破和消除影响生产力发展的各种桎梏,坚决反对剥削压迫,反对两极分化,主张生产资料公有制,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经济权益。
在政治方面,坚决反对资本主义金钱政治,维护人民群众在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主张人民民主,反对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
在精神文化方面,坚决捍卫人民群众的言论、出版、宗教信仰自由等精神文化权益。当然,一切自由权利的实现都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自由权利也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实现。
在社会自由方面,马克思主义还特别注意坚决捍卫国家民族的自由,反对帝国主义侵略扩张,反对实行殖民地、半殖民地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