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如果是在一般路上的情况加入:
实例1:实线或双实线的你们一人一半
实例2:虚线双向单车道对方全责
实例3:虚线双向单车道大家慢速通过时,因为驾驶失误(油门当刹车的)失误者承担
实例4:虚线双向单车道大家正常行驶的,一般这种情况后车就不会怼上来,除非他超速,但不论超速与否后车责任.
实例5:道路上同道车辆碰撞位置靠后车尾,前车未开启转向灯,转向过线不足以证明在转弯前有明显意图,且碰撞后有明显使后车受外力位移的情况,属前车责任.
但是大部分时候,我们都是听从交警的处罚,可是作为开了10年车的人提醒各位,就算你超车直行是合理的,但是有很多时候,特别是弯道,靠内侧行驶的时候,还是要降速,不要以为法律保护合理的人就大意了,万一真有个不长眼的,一下彪过来,出了什么事,残了废了的,就算法律站在你这边,失去的也是无法挽回的,说了这么多啰嗦话,若有不当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