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聘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

2025-05-16 11: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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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问题

胡先生在入住其购买的某套精装修的商品房后,得知开发商已经选聘了相应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胡先生觉得该物业公司是开发商选定的,不是业主选定的,所以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的负责人称,胡先生的房屋买卖合同内包含该物业公司为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单位的内容,胡先生既然签字,就应当支付物业费。那么,法律对此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而非住宅物业是否以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目前不作强制性要求。招投标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本案中,胡先生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该合同内容已经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他既然已经签字,就应当接受该物业公司的管理,支付物业费。

法条链接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