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六)年龄限在35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七)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我省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招聘对象
(一)中学教师招聘对象: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二)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