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清算所,是主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金融市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近些年来,世界各国对场外金融市场集中清算问题非常重视。本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社会对建立集中清算制度安排,降低交易对手方风险并实施有效监管达成了普遍共识。目前,信用违约互换(CDS)交易的集中清算已在美国及欧盟逐步推行。清算所的成立,将适应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最新趋势,进一步提高场外金融市场的透明度,降低场外交易风险,是以改革和创新的态度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积极举措。建立清算所,客观上适应了我国银行间市场参与者日益扩大的清算需求。我国银行间市场是典型的场外市场,发展非常迅速。2008年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量较2003年增长5.6倍;利率和汇率衍生品名义成交额分别是2006年的6.56倍和7.07 倍。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量也成倍增长。规模的迅速扩大,需要更好的、专业的清算服务,以提高金融市场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防范交易对手方风险。